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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赵守志骑了一个多月的车后将自行车给了赵守业,他的理由是不喜欢看李光宗一个人落寞地走在上学的路上。这个理由虽然成立,但不足以说服人。李光宗上学时还有其他的同伴,不止他一个。其实在内心里,他更希望与魏红云一起放学回家,彼此前后相距三十米四十米。这个从一年级起就同学过来的女孩,早已成为他幻梦的对象,他的少年的萌动的心在为他而跳。这种隐秘的情感是不可能同别人说的,只能自己在安静的时候静静地体会。
骑了自行车上学的赵守业无比兴奋,无比自豪,每天他飞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哪怕是下雪天也那样欢实快乐。他上学的目的不在于学知识长见识,而在于与同学玩耍,结交各色的朋友。他把班上调皮捣蛋敢于冲撞老师的同学视为英雄,把敢于打仗出手敏捷的同学看作是秦琼一般的豪杰。他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扯淡聊骚的本领却与日俱增。上课是令他头疼的事,但他不敢效仿他心中的英雄豪杰惹是生非胡作乱闹,所以每次在课堂上他都昏昏欲睡,无精打采。终于在临近期末时,他对赵庭禄说:
“爸,我不想念书了。”
赵庭露翻着眼根子问:“因为啥呀?”
赵守业如实地回答:“一上课就迷糊,学不下去。”
赵庭禄瞪眼道:“不念?你一个十三岁的小犊子能干啥?初中毕业吧,到时候想念还不让念呢。儿子,咋的也得识个眼巴前字儿,将来能记个豆腐账啥的,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