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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敷过面膜水润到吹弹可破的肌肤,也染上了几丝热烈的火光,“那个.....什么什么的以前。”
终究白秀秀还是没说出那个“艹”字,但这并不妨碍死去的回忆突然攻击他,这是他人生中的名场面之一。和其他名场面不一样,这一幕,极其羞耻,每一次成默回想起来,都会脚趾紧紧抠住地面,恨不得抠出个三室一厅。
这一次他是真的脸红了,以至于不敢继续与白秀秀对视,他低下头,又想起了那么多的过去,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灯光昏暗的音颜酒吧,她穿的那双红底高跟鞋,他记忆深刻到时常看到高跟鞋,脑海里就会出现那支高跟鞋在半空摇晃时的画面,红艳的鞋底、尖利的鞋跟与圆润光洁如玉的脚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还想起了在长安,她带着他逛街、购物、吃各种小吃,她就那样安之若素的坐在满是油污的木桌对面,扬着纤纤玉手,一点一点将馍掰碎,投喂到他的汤碗里,慈爱到就像他真是她的孩子。还有他们去秦始皇陵,他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的见解,她耐心的倾听,恰到好处的回应,让他得到了一种被肯定的满足,现在想起来,她未必是不知道那些历史,说不定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他还想起了很多很多,和她一起喝酒、看烟花,她教他穿衣、做造型,如何哄女孩子开心,那些一点一滴的往事现在回想起来,竟遥远的不像话,一点也不真实,似乎只是在梦里发生过一样。
成默心中生出了感慨无限,假如说李济廷改变了他的人生,那么白秀秀才是那个带领他向前方的人,他缄默了几秒说:“现在的我,不就是你和李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