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子女的本分 (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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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一年出去,他能见识到叶晨的不痛快,所以他才会挖空心思的给曹德宝扎针。
随着上次北大礼堂的事情结束,叶晨在校园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因为他不仅是文艺女青年眼中的浪漫主义诗人,还是一名新晋作家,而且是在《人民文学》上发表过文章的新晋作家。
叶晨的那篇小说《蹉跎岁月》被同学们争相传阅,这其中甚至包括他们经济系的这群同窗。这届的北大新生,都是当初的老三届,或参军或插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岗位,机关干部、下乡知青、厂矿工人、现役军人,什么职业都有,大家一起住进三十七号楼,成了同学。
叶晨和这些人相比,无疑是处于最底下的那层,他只是一名酱油厂的工人,但是这并不妨碍大家迅速的跟他拉近距离,因为叶晨发表的小说,直接抹平了他和同窗之间的距离,这些人都在小说里看到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让他们和书中的人物产生了共情,爱屋及乌的情况下,自然对叶晨青眼有加,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己。
如果仅仅是这样,这群同窗也不至于对叶晨产生强烈的认同感,毕竟大家都是经过千军万**厮杀,最终才走进这所校园里的,这里的每个人都是足够骄傲的,在那一年的大学录取比例仅仅为百分之四点八,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然而当考试降临的时候,叶晨的一骑绝尘让所有的同窗彻底的见识到了他的厉害,叶晨的成绩是整个经济系八十来人中的第一名。大象是不会和蚂蚁成为同类的,直到这一刻,他们这才彻底的接纳了叶晨。
叶晨好歹也是经历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