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狈之相,不耐烦起来,便大步赶过去,轻舒猿臂,一把揪住父亲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大踏步地跨过了那片泥泞区,步伐竟是稳若磐石。
唐修天生神力,虽然没习过什么高深的武学,但是有一身蛮力,所以百十斤的重量于他而言,自然也不算什么。
贺兰娆娆瞟了一眼唐修的举动,微微一笑。
她知道,这唐修天生神力。
这些年来,看守唐庶人一家的官兵,要时常把他们的情况报送神都。而贺兰娆娆做为“玄鸟卫”的首领,对唐庶人一家的情况可谓是了如指掌。
在她的资料里,唐家三兄弟中,大哥唐齐喜好吟诗作赋,斯文懦弱,身体单薄。二哥唐修身材魁伟,有天生神力,喜弄拳脚棍棒,却只粗识文字,一让他翻书,用不了多久便昏睡不起。
至于老三唐治,却似乎兼具了两个哥哥的优点,文也懂一些,武也练一些,只是文不及唐齐,武不及唐修,倒是喜欢拿着炭条作画,画风很是罕见。
“哇,你看二哥,都带着阿父走了,三哥,三哥,你背我呗!”唐小棠一见二哥帮父亲下山,马上也偷起懒来。
不过她也确实举步维艰了。
她今天特意穿了那双最喜欢的靴子,那是她母亲韦氏的一双旧靴。靴子虽然陈旧,却是韦氏做王妃时穿的靴子,自然华丽舒适。
虽然山居简陋,但是小姑娘天生爱美,自从向母亲讨了这双靴子来,便成了唐小棠的心爱之物,平时她还不舍得穿呢。M.
今日返京,唐小棠欢喜不禁,才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