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商业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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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你怎么了?”
“贤婿,你为何要放了那些人呢,他们既然已经打算要报仇,就该当场**啊。”
其余人似乎心思相同,都等着看赵破虏如何作答。
他们不理解也在常理之中,此地被称为蛮荒之地,大乾人都说,神弃之地的人不开教化,跟野兽一样。
而赵破虏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只有沈行君这样的人才猜得到。
赵破虏放下酒杯,一笑而过。
“各位,我不灭血狮那些人,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消灭他们会引起其他各个部落的忌惮。”
“忌惮?”
“唔。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久会席卷整个平原,如果击败谁就杀光,那么还有哪个部落会真心归顺呢?”
杀人是不假,但需要审时度势。
杀纳库是因为此人必须死,他是首脑,除掉他之后,血狮部落会为了争夺首领的位置而自顾不暇。
这段时间腾出来,就可以让赵破虏厉兵秣马,还能积攒财富。
今天他想说的,就是发展商业。
“不提血狮部落的事了,咱们部族总人数超过二十八万,要人尽其才。”
“赵英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在下听不懂。”
赵破虏的意思是,让他们中会打猎的都分散出去,在中原各个地区狩猎皮毛,再由赵破虏手下的无名十三人来贩卖。
卖到什么地方,卖给谁,那都无所谓,只要钱能到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