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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友瘦了一大圈。
掉了至少三十斤肉。
可即便如此,比起对面的金宝,他一分为二之后,大概还要比金宝雄壮那么几分。
一胖一瘦,在这家小酒馆里,便格外的显眼,而且看起来还很搞笑。
吕友身上的伤痒得要命,这使得他不时地将手伸到衣襟里去扒拉,将一些痂壳给抠下来然后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桌子上已经堆积了不少了。
不管是从吉庄开始突围,还是后来帽儿山的血战,吕友是出了大力气的,身上十好几处伤痕证明了他的努力,而他也得到了包括谷小满在内的头头脑脑们的欣赏。
军队嘛,敢于拼命的人,大家自然是喜欢的。
反观金宝嘛,畏首畏尾的,大家就不太待见了。
“真要彻底地退出军队啊?”吕友又从肚皮之上抠下一大块血痂,上面还有着血迹,看起来并没有彻底好,不过痒得让吕友烦燥,他情愿疼。
“嗯!”金宝点头道:“胖哥,我要去泰安城做生意。你也知道我的底细,我家原本就是做生意的,要不是被人陷害家破人亡,我也不会去做这没本钱的买卖。既然老天爷赏脸,不但活下来了,而且还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自然要回归本行。打打杀杀,我实在是不擅长,这些年来,要不是胖哥你照应我,我早就死了!”
“就是可惜了!”吕友道:“你要是还留在军队之中,至少也能跟我一样,弄个团长干干呢!以后说不定便能更进一步,当上折冲府校尉,那可就牛掰了!”
军队整编,像吕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