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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敢拿呢,拿了岂不是违抗圣命,所以呀,还是劳烦世子爷接了这抱央楼。”
话音落,院内传出哈哈大笑之声,走出一人,身穿华服,正是岚山侯之孙马存仁。
“姓齐的,你以为穿了官袍就能以官威压人,笑话,你不是张口闭口便是康律吗,好,少爷我也和你理论理论这法,这律令。”
大笑不已的马存仁迎面走来,要多得意有多得意。
“输了不认账,本少爷和你讲理,哼,你他**又讲法,好啊,现在本少爷与你讲法,看你还如何不认账。”
齐烨大致明白怎么回事了,看向段平:“怎么办?”
段平满面苦涩,如果按照“法”来讲的话,齐烨是必须支付这十二万贯的,可要是按“理”来讲的话,这卖身契明显是昨夜才签订的,摆明了是要坑人。
说的再通俗点,类似接受了企业也要承担或是处理其债务,这种情况放在后世肯定是行不通,涉及到金融欺诈,但是在古代真要抠字眼,抠满是漏洞的律令的字眼的话,的的确确是有法可依。
齐烨想了想,试探性的问道:“要不,我回京兆府击鼓鸣冤,好叫本官仔细研判一番再下判决?”
段平:“…”
“做你**春秋大梦。”
马存仁早就料到齐烨有这一手,竟然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册子,正是《康律》其九《金篇》。
“钱财十二万贯,数目过巨,又干系到了本朝官员,理由应交刑部查判,想报官,好啊,今日就去刑部公堂理论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