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政令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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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臂一呼应者百万。管吧,国库哪有那么多钱一直往里填这个无底洞。
让孙传庭赴任,给予他陕西三边总督军政大权。让他自谋出路自己想办法,你不是能打么,那就把流寇交给你去打。
孙传庭没有急着打流寇,而是做出了一件加倍震天的大事。孙传庭,把大明的天给捅破了。
如果说斩杀贺人龙,整顿军纪受到了崇祯皇帝的嘉奖。那么,接下来孙传庭的所作所为,直接让崇祯皇帝差点背过气去。
这乱臣贼子、无君无父、欺君罔上、谋逆之心昭昭可见,这是崇祯皇帝给孙传庭的所有评价。
因为,孙传庭在陕西三边,干下了一桩桩为天下所不容的大事。
首先,孙传庭学习流寇。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先是砍了贺人龙把秦兵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然后,在各县吃大户。
所谓的吃大户,就是拿那些为富不仁的地主阶层开刀。吃他们的穿他们的抢他们的,地主富商必须捐出家产三分之一,否则面临的就是轻则下狱重则抄家。
抢来的钱用于军队军饷开支,然后,打开各县粮仓,赈济流民百姓。然后,打土豪分田地。
总之,闯贼李自成做什么,他孙传庭就做什么。走闯贼的路,让闯贼无路可走。这样,那些穷苦百姓,无数流民从最开始的效忠流寇,转而效忠孙传庭的秦兵。
当然,毕竟孙传庭是朝廷的人,终究是和流寇不一样的。吃大户,并不代表将他们斩尽杀绝。只需要他们拿出三分之一的财产,用以补给军队,便可以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