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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过几天还要去县城黑市,参加那粒丹药的拍卖会。
所以他也不急着去扫灭蝗虫,腾出两天时间,对队伍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整编。
首先把人员分为甲乙两大类。
甲类是主要战斗人员,800多人。
乙类则是那些想来混饭吃的老弱病残孕,小的三五岁,老的六七十岁,300多人。
乙类打蝗虫都没力气,只能干一些捡柴烧火做饭的杂活。
然后给两类人编成伍,什,佰这样小队,分别设伍长,什长,百夫长的职务。
一共11名百夫长,直接听二狗子的号令,然后层层管理下去。
这样一来,队伍就显得整齐好管理多了,有什么事,只需要找这11个人就行。
这一切,他都是按照兵书战策上所说的方法操作的,果然还是要多读书,都是别人用一生总结出来的经验。
他决定,以后要把正武堂的藏书都借出来看一遍。
不过,还有一条军规让他有点犯难。
就是士兵能不能杀戮劫掠村民的问题。
关于这一条,很多兵书上从来没提过。
有一部分兵书上则表明,可以把允许士卒劫掠,当成奖赏,能提升士气,补充军需。
他从《大周史》中也看到过,很多次特别是大战前后,将领会纵兵劫掠几天。
有时候军需物资不够,也会直接在沿途劫掠。
一直都在照搬兵书,还尝到甜头的二狗子,在面临这一条选择的时候,他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