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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胜利是县委专职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他想拿到**案的相关证据,并不是难事。
参加这场常委会之前,他做足了准备,和张俊一样的想法,就是一定要拿下那个上林镇的镇长魏达。
只见他打开面前的文件,拿出其中一份,递给身边的县委书记陈国良。
陈国良接过来,看了一眼,眉头便紧紧的皱了起来。
这是一份笔录,上面写的就是魏达包庇弟弟魏康的证词,后面有举证人的签字画押。
证词显示,魏康腰间被女服务员捅伤,只受到了皮肉之伤,但上林镇中心医院,却在镇长魏达的授意下,给魏康开具了腰肾受损的医疗证明文件,还说需要换一只肾,费用为20万元。
陈国良看到举证人的签名后面写着一行字:本人是上林镇中心医院院长,对以上言论负法律责任。
可以想见,魏达给弟弟开具这样的医疗证明,就是想抵消对女服务员的赔偿费用。
魏康**了女服务员,并导致对方流产,此案认真追责的话,完全可以让他判刑坐牢。
但魏康有了这个医疗鉴定书,就可以和女服务员家里谈判。
就算受害人不愿意签署谅解书,判处有期徒刑,魏康也可以**保外就医。
根据相关规定,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可以**保外就医,也就是监外执行。
现在,这桩案子还没有结案。
受害人因为捅伤了侵害者,反而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