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第3/3页)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新笔趣阁www.xbqg5200.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可不行,需要制度。
制度是什么?
大明律!
明代之前,百姓检举官吏前会先挨几十大板!
到了明代,百姓告官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诉状。御史接到诉状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的上级衙门,或者同级的按察使司进行审理。
除了向监察御史告状外,还可以通过“登闻鼓”直接向皇帝告状。明代皇宫前设有“登闻鼓”,告状之人自行前去击打,有负责的鼓官来问询,并接受状纸。
明朝前期这些手段都能奏效,但是到了中后期便逐渐废弛。
制作这个手册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百姓,民告官的途径又通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