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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心头那个恨意又开始肆无忌惮地生长起来。
“大哥,有水吗?不对,有酒不?来那么一小口解解渴。”余乐一边用袖子擦去嘴角的油渍,一边满脸笑意地询问道。他的眼神中闪烁着期待,显然对即将到来的美酒充满期待。
“哈哈,好小子,有胆识!”百夫长大笑着回应,随即挥手示意:“来呀,给他上最好的马奶酒,让他尝尝咱们草原上的滋味!”
一位健壮的骑兵立刻响应,从战马上麻利地解下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囊,那皮囊沉甸甸的,显然装满了草原的精华——马奶酒。骑兵自豪地介绍道:“这酒,足足有十斤重,是我们草原上的勇士们最爱的佳酿!”
余乐接过皮囊,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他毫不犹豫地扬起脖颈,“咕嘟咕嘟”几声,只见那皮囊竟以惊人的速度瘪了下去,直至最后一滴马奶酒也被他一滴不剩地灌入腹中。他满意地抹了抹嘴角,脸上洋溢着满足与豪情。
“好!”骑兵们见状,纷纷鼓掌喝彩,他们的眼中满是敬佩与赞叹。在草原上,酒品即人品,能喝酒的人往往被视为豪爽、勇敢的象征。余乐这一举动,无疑赢得了所有骑兵的尊重与喜爱。他们围拢过来,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这位少年,心中暗自思量:这少年看似平凡无奇,却有着如此惊人的酒量与气度,定非池中之物。
余乐在喝完那一大囊马奶酒后,非但没有丝毫醉意,反而眼神更加清澈透亮,仿佛那酒液化作了他眼中的星辰,闪烁着异样的光芒。这一幕,让所有在场的骑兵都感到震惊不已,他们从未见过如此瘦弱的少年竟能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