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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一套粗布衣衫,酱油色皮肤,头发随意地束在头顶。
二狗子来的时候,他正卷起裤腿,光着脚丫子在一小块地里锄草。
“张秀才稍等片刻,趁着日头正烈,待我把这些野草锄完。”
丁家主手上锄头飞快,如同一片幻影,瞬间将杂草连根铲起,却又不伤到庄稼的根。
这种锄草技术,即使二狗子从小种地,也自叹不如。
丁家主将草锄出来之后,将其翻在地上,等着被太阳晒死。
而这一小块地里种的庄稼,别人也许不认识,二狗子却再熟悉不过了。
竟然也种了人参,看这样子年份也不短了。
二狗子曾经听司马义说起过,人参种植极为困难,有很多苛刻的条件。
而且每块地最多只能种植三年,便肥力尽失,必须将人参挖出来重新换一块地种植。
但世间有一种地,天生适合人参生长,便是灵田。
灵田与普通土地不同的地方就是,土壤中含有丰富的灵气,可供人参吸收。
人参种在灵田之中,生长得更加茁壮,药性更强,哪怕生长100年也无需移栽。
二狗子此刻仔细感应了一下,发现土壤中有大量灵气光点闪烁不定,面前这块地竟然是一小块灵田。
不愧是安昌县数一数二的家族,竟然拥有这么大一块灵田。
这块地除了人参,还有许多不认识的植株,想必都是极为珍稀的药材。
丁家主收起锄头,从灵田里一株茁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