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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千步穿杨。

林轩弓道,极限可射一千五百步,此刻明悟第三境,足以可达两千五百步。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这百足天龙死得慢一点。

林轩意犹未尽,放下乌木重弓。

双翅一展,飞到百足天龙的身侧。

只见那原本威风凛凛的百足天龙,数百根利足,所存不足十分之一,身躯上满是骇人的血洞。

一颗头颅,足有大缸大小,被炸了大半个。

剩下一只眼睛,死死盯着那半人半妖的身影。

生机迅速消散。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死而不僵,不代表不会死。

怪物被杀,就会死。

林轩看着百足天龙,手起刀落,斩下头颅。

发现确实没了生机。

就连残留的神经反应都没。

这才露出笑容。

“发财了,发财了,都是宝贝啊!”

林轩搓了搓手。

这般模样,倒像是地主老财。

全然没有方才箭杀百足天龙的威风模样。

按照万妖兽典之中记载,林轩手持霸王刀,开始对百足天龙进行肢解。

但凡有“龙”称号的,浑身都是宝。

首先,林轩将百足天龙那透明的血液收集起来,足足灌满了十个皮囊。

这皮囊,外面用了兽皮,内胆则是用了洗净晾干去味的上乘猪尿泡。

然后,林轩将百足天龙那铠甲一块块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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