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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常规思维在此显得过于单薄,尽管赵刚不循常理,却也无法想象世上竟有人能使武器获得吸取生命或敌人血液的奇异功能,以修复自身。

显然汲取生命力的效用最佳,但在对方毫无生命力的情况下,抽取血液以自愈并非不可能。

事实上,对战中的敌人力量越是强大,观察到的效果便会更佳。

赢奚紧握手中的渊虹727,毫不犹豫地向着眼前的三名匈奴大将军逐个斩下。

令人惊讶的事情随之发生——三位将领的血液经由渊虹缓缓流淌进赢奚体内。

但这并不是简单的抽血,而是一种对内吸收与己身相同元素,用于自我修复的物质。

若直接吸取不同血型,只会带来死亡——确切地说,就是赢奚自行死亡。

随着鲜血精髓融入其体,赢奚的身体明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

问题的核心变得明朗:赵高并不愚蠢,他清楚看见是由于那柄渊虹才使赢奚如此游刃有余。

然而他不解,为何如此神器在盖聂手里时未显示出同样惊人威力?盖聂被称为剑圣,或许不如赢奚强盛,但剑法造诣远胜于后者却是事实。

就连盖聂都没能发现这神器的功能,赢奚又怎么可能知晓,答案显而易见,都源自赢泽。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解释:原初的青龙并非强大如斯,那些装置在寻常战场能发挥不错,然而对付天人级强者几乎是不可能的。

增强自身力量,也应归功于赢泽的手笔。

一个人要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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