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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爱吗?
……肉麻。
初见时,一把勃朗宁,再见时,不容置疑的一句话,下月初八,等着他。
漫天飞雪,策马扬鞭,铁灰色的军装,黑色的斗篷,于风中掀起的一抹鲜红。
冷峻,恣意,狂妄。
只要他想,没有做不到。只要他要,没有得不到。
如此的理所当然。
至今回想,李谨言仍会心跳加速。
二十岁的楼逍,失却一丝沉稳,难掩锋刀利刃的光华。三十岁的楼长风,锋锐内敛,军刀出鞘,仍披荆斩棘,如斯魄力。
四十岁的楼长风,又会是什么样子?
羡慕是自然,嫉妒,或许没有几个人能做得到。
单手执起茶壶,茶香漫溢。浓郁的祁门红,如今也是李谨言的最爱。
端起茶盏,薄薄的水雾中,视线略有些模糊,记忆却愈发清晰。
十六年的岁月,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烙印在脑海里,像是细心保存的书页,翻开,始终鲜活如初。
记忆是个奇妙的东西,十年后,二十年后,五十年后,此刻所思所想也会成为记忆深处的一页,偶尔心血-来-潮,翻开细品,读到的却是另一番滋味。
茶水有些凉了,李谨言收回思绪,单手搭在桌上,轻轻舒了口气,不知道为何会想到这些。
或许是因为小豹子突然“外出求学”?
要么就是年纪大了?
李谨言被自己的想法雷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