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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上的感情便会向他倾斜更多。
荆秀在计划逃亡。他逃得很艰难,步步险情,被敌军一路追杀,身边跟着他的人越来越少,他的身上添了数不清的伤疤,连那张俊秀似女儿郎的脸,也被一条刀痕从眉心到耳边贯穿,狰狞地翻着血红的皮肉,只差一点点,他那只眼睛便废了。
有人千里疾驰赶过来救了他。是以前的旧部,当时他打算以身殉城,却不想楚国就此覆灭,让旧部带着他一个皇兄去了南边,固守城池,以图良时。
那些人来得那么巧,他捂着流血不止的一边眉眼,打量着这些犹如天降的神兵,恍惚不敢相信,他得救了?他靠坐在一棵树下,身边是敌军的尸体,一个兵卒打扮的人守在他身边,将一柄长刀舞得密不透风,刀风牢牢笼罩在他周围,敢过来要他命的通通率先丧了命。
荆秀呼出了一口带血的空气,透过蒙眬了的血色视线观察着,心神当即微凛,不,这个人不是普通的兵士,他是江湖人。再远远地往外看,局面呈现一边倒的趋势,他们楚国兵力虽强,但是敌军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民风素来剽悍,作战能力绝不逊于楚国,怎么会顿时兵败如山倒。
又看自己方,连伤亡都少,有不少人手脚轻灵,招式都不似军中兵士,像极了陈轻给他演示过的,那些江湖人的武功。江湖人在两军对垒或许没什么大的用处,但是在小股作战中,对普通人几乎是虐杀。
不消三炷香时间,敌军便被他们杀了个干干净净。领兵的将军过来扶起他,急声唤道:“陛下!陛下!卑职来带你回家。”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