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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蒹葭假如放在古代兴许就是褒姒那类不可理喻的,她故意对对陈二狗的窘态故意视而不见,岔开话题问道:“会玩鹰吗?”
陈二狗总算从震惊中恢复神智,对眼前这位女人保持远观不可亵玩的心态,道:“这些年陆陆续续熬过六七只鹰隼,富贵喜欢鹰,现在手上还在玩的有一只松子,很小,但在富贵手上有些时候一天能抓七八十只麻雀,还有一只兔鹰,听名字你就知道这畜生是做什么的,逮兔子一爪一个狠,富贵那只性子野,到手的兔子没一只肚肠是完整的。”
曹蒹葭那次去张家寨大山弓猎的时候没见到鹰,她圈子里也有两三个人有这个嗜好,只不过玩得不是很地道,曹蒹葭脑海中可以想象兔鹰站立于大个子陈富贵手臂上的惊艳姿势,心底她其实不喜欢这个深藏不露心机和他的体型成正比的魁梧汉子,或者说是心存忌讳,同属一类人,会自然而然地排斥。
陈二狗坐在小板凳上口若悬河,“和富贵不一样,我从小就比较喜欢隼,因为喜欢看它们翱翔和俯冲,你也知道在大山树林抓猎物得用鹰,到了平原就得游隼,后者速度快,不是我吹牛,我那只灰背隼灵性得很,还有只兔虎,也就是母的猎隼,快到3斤的上品,和我那只黑豺一起配合抓兔子几乎就没失手,经验再丰富的老野兔见着它们也得乖乖就范。”
曹蒹葭不需要仔细观察,就能看到陈二狗那张神采焕发的脸庞,他那张原本与生俱来病怏怏的脸庞会绽放出一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神色,曹蒹葭欣赏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