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洗冤录初显功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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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正大的进牢房,那也不费吹灰之力。
更何况,林易和白云舒都是雾隐门的人,多少也和衙门沾点边。
进了大牢,狱卒将三人带到一个独立的牢房里。
养女小茹就关押在这儿。
其实到牢房门口的时候,林易就已经推断出了整个案情。
如果那个妇人说的是假话,那么养女小茹完全有机会和时间可以完成作案。
......
在仵作行的时候,林易就已经从刀口看出了犯案人的惯用手。
尤其是那对夫妇喉咙处的割伤。
根据《洗冤录》记载,从伤口形态区分惯用手,需要满足伤口“自然”这个基本要求。
所谓自然,就是指伤人的手法自然,是惯用的伤人手法,而并非其它别扭另类的手法。
从割喉这个伤人手法分析,最自然的动作是“从高处切下,划过颈部,于另一侧高处收手,伤口起端一般略高于末端,伤痕起端较浅,划喉处最深”。
根据这个手法,左撇子会从受害人颈部右侧高处,或许紧贴耳朵下缘切入,后划过喉咙,接着于颈部左侧才又略微上扬,且伤口左端一般低于右端。
右手则刚好相反。
而林易通过观察,恰恰证明了犯案人是个左撇子。
所以林易想来瞧瞧,这个养女到底是不是左撇子。
如果真的是,虽然没有非常充分和直接的证据,但几乎可以确定养女小茹就是犯案人。
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