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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州这趟差事属于半公半私,所以孤身一人住在客栈,没有带手下。

唐泛一搬,严礼他们自然也要跟着搬进来。

虽然离京城近,但毕竟不是京城,客栈里多的是空房间,唐泛也用不着像以前那样跟隋州挤一间房了,那床本来就不大,睡上两个大男人实在有些憋屈,若是能一人单独住一间,自然是最理想的选择。

不过为了方便与隋州秉烛夜谈,唐泛还是挑了在他隔壁的一间。

随从与主人的区别,就是钱三儿在帮忙收拾房间和行李的时候,唐大人可以名正言顺地偷懒,端着一盘吃食,过来找隋州聊天。

即使被敕封伯爵,隋州依旧保持自己的起居习惯,能简则简,以实用为上,从不将时间过多花费在外表修饰上,如今京城时下流行的用玉石串起发带来系发髻的装束,在隋州身上也没瞧见。

这房间里最华丽最值钱的东西,估计就算是他放在桌子上的那把鲨皮鞘的绣春刀了。

此时隋州正一身湿气地从屏风后面转出来,便见到唐泛一手捏着油汪汪的肉饼,一手摸着他那把饮血无数的绣春刀,好奇地研究上头的花纹。

这把刀曾经伴他经历无数艰难险阻,在生死边缘徘徊,隋州对其有很深的感情,虽然不至于到“人在刀在,人亡刀亡”的地步,不过要是换了别人这样一边吃东西一边把玩这把刀,隋伯爷是绝对会翻脸的。

当然也有一个人例外。

隋州看了他在吃的东西一眼:“这么晚了,还吃这样油腻的东西,不怕闹肚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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