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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思弦笑着看着沈云州,他身姿挺拔,巍巍如玉树临风;面冠如玉,眸光似暗夜寒星,实在是如云端的谪仙,让人忍不住想拉下凡尘。
穿越前宋思弦倒是没谈过恋爱,不过一个十分好看的学姐,找的男友其貌不扬,偏又蜜汁自信。
别人的选择,当然无从置喙,还是一起吃饭的时候旁人问起,学姐才说相貌于男子无用,对她好就行。
谁曾想没过一个月,就又见到学姐哭哭啼啼地跟人说将丑男堵了被窝。
所以宋思弦觉得,有时候长得好看的男子未必花心,不过是惹的桃花多些。
但是那些长得丑的,也未必安全,正是因为长得丑才更想要去招蜂引蝶证明自己的人格魅力。
跪舔在自己后面挥之不去的男子,其实并不能让女人动心,只会觉得厌烦。
而往往是外表看起来是冰冷的高山,融化起来才十分之汹涌澎湃。
铁树开花才十分鲜艳,老房子着火更令人十分上头。
宋思弦看了看手心的银票,打开——
我擦,两千两。
“给我?”她有些怀疑,可别今天给了她,明天又要回去。
沈云州饮茶,淡淡道:“给你。”
“不要回?”
“不要回。”
宋思弦强压住捡到意外之财的惊喜,轻咳了一声:“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
“收下。”
你看看,你看看,这就让人无法拒绝了。
高山便是用来征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