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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压根想都没想,坐火车连夜去了梁思雨的城市,第二天上午,在一家咖啡馆见到了她。
她很干脆,直接把一份合同摆在了桌子上,说让我看看,如果同意就签字。只要我签了字,她就会出钱给我妈做手术。
那份合同的内容就是,我要和梁思雨结婚,做她们家的上门女婿。但这只是名义上的婚姻,一年之后离婚,那时她还会额外给我一笔钱,足够让我妈过上好日子。这一年里,我不能和她发生任何的肢体接触,也不能跟她家人发生任何冲突,说白了就是挨骂得听着,挨打也得受着。
合同的最后还写了,如果违反了任何一条,就要赔五十万给梁思雨。我知道她不缺这些钱,之所以定下这么一条,就是为了约束我,因为这些钱我根本就不可能拿得出来。
这份合同,跟卖身契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只要能救活我妈,就算当牛做马我也愿意。所以我没怎么犹豫就签了这份合同,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我和梁思雨在半个月之内见了家长,举行了婚礼。其实梁思雨人还行,她并没有太多的约束我,有时出门逛街,还会顺带着给我买两件衣服,说我穿的太土了,她怕被人笑话。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出去干活的车,也是梁思雨买给我的,目的是为了让我有些事做,堵住她父母的嘴。
就因为这个,刚结婚那会儿,我还觉得这份卖身契签的其实也不错。毕竟能跟这样一个大美女生活在一起,还能得到不少好处,最主要的是,可以救我**命。可能是老天爷看我可怜吧,才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渡过这个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