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卖野兔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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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前的柳絮来说,采荷镇很繁华,镇子比临水村要大很多,人更是比临水村要多很多,热热闹闹的,还有她一直向往的各种酒楼商铺,那里面有许多她喜欢却买不起的东西。
柳家在临水村中来说,算是比较殷实的人家,因为可以供着家中两个孙子上学堂,这在村子里可是少见的,但也正因为供着两个孩子上学堂,所以家中没有什么太富余的银钱,除了能吃饱饭,顶多能给柳絮扯几尺粗布做身衣裳。
毕竟村户人家,都是靠天吃饭的,平日里都在地里做活,米菜不愁,却没什么来钱的门路,只有农闲的时候,家里的壮劳力才会来镇子上打些短工,挣些铜板,但也不固定,一天几个铜板到十几个铜板不等。
前两年,柳家才攒够束脩,把柳家兄弟送进了学堂,学堂的束脩可不便宜,拜师礼需要十条肉干和十斗米。
临水村之所以叫临水村,正是因为水源丰富,所以整个临水村的村民大部分都种了水稻,米倒是好说,主要是肉干,一条肉干就有五斤,也就是说拜师礼的十条肉干需要五十斤。
这肉干与新鲜的猪肉不同,差不多两斤多的猪肉才能出一斤肉干,这么算下来,柳慎言和柳慎行一年的束脩就需要将近四两银子,这还没算两人要用的纸笔。
去年又赶上灾年,今年柳家供兄弟俩上学堂其实便已经有些勉强了,若不是柳絮这梦中的经历,怕是明年柳家就拿不出束脩来了。
如此的状况,柳絮之前自然是没有去过采荷镇的酒楼或者脂粉铺子,这些对于她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