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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凑过去一看,眼睛就再也移不开了。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把他拎到面前仔细来瞧。一看之下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那耳环四四方方,只有小拇指尖的大小。别人看了兴许还以为是路边摊上买的一块钱两对的便宜货,但是我一看就发现,这其实是一只六角铃铛。
无论外形、颜sè,除了小一点之外,与我在尸洞和海底墓中见到的那种一模一样。
他被我揪得咧起嘴巴,大怒:“你……你……你他**喝多了,你知道我……我最讨厌别人揪我耳朵,你再……再揪我就和你急!”
我这时候酒已经醒了大半,问他:“这玩意也是从那墓里倒出来的?”
他拍开我的手,**被我揪红的耳朵,说道:“还能从哪来?老……老子现在就剩下这……这家当了!你帮我瞅瞅,改天给我卖了!我也好过生活!”
我忙叫他给我仔细说说,他看我感兴趣,故作神秘,说道:“这玩意儿是我……我从那棕子身上扒下来的。我那老表说那斗是满清初的时候一个总兵的,这东西就戴……戴在他耳朵上,我看不错就顺下来了。怎么?这东……东西还有什么来历不?”
我看他问起来,也不隐瞒,就把鲁王宫和海底墓里的事和他讲了一遍。只见他听得脸sè一会儿白一会儿青,被我说得一愣一愣的,半晌才感叹道:“我的姥姥,本来我还以为我的三年牢也够我吹一辈子了,和你一比,就啥都不是了。你干的这事逮住就得枪毙啊,真是三年不见,刮目相看。”
我被他说的得意洋洋,指着他的耳朵道:“不过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