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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刑房。
一老吏捧着册子而来,略带讨好语气:“小公子,这便是《大明律》。”
“多谢先生。”赵瀚双手接过。
老吏笑道:“不敢当。”
整日清闲,无聊透顶,赵瀚琢磨着弄本《大明律》看看。
一来可以打发时间,二来熟悉回忆繁体字,三来了解明代的法律常识。
县衙那些吏员,搞不清赵瀚的底细。有人觉得他是费映环的晚辈,有人觉得他是王用士的晚辈,反正对赵瀚都颇为恭敬,默许他在县衙各房随意出入。
狐假虎威,赵瀚深得其中三昧!
至于书童之事,赵瀚当然没跟小妹商量,赵贞芳肯定会说“都听二哥的”。
给人做家奴,只要不受虐待,他其实毫无心理负担。
至少比当乞丐强啊,再过两三个月,就要进入冬季了。小冰河时代,南方的冬天恐怕也不好过,万一小妹又生病发烧怎么办?
只要自己能长大**,到时还不是说走就走!
逃奴会变成黑户?
嘿嘿,自己本来就是流民,好像也没什么损失。
更何况,大明眼看要完了,到时候遍地流民,说不定还能干一番大事业。
在满清统治下做顺民,赵瀚自认没那个福分,金钱鼠尾的发型太难看。少不得要抗争一番,能成功固然最好,失败了就去当和尚,或者带着小妹流亡海外。
之所以没有立即答应费映环,纯粹是想等王用士回来,万一王知县能提供更好的条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