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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 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时候我正忙着申请大学的事,所以这次回信的间隔时间有些长,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电话, 说你前段时间生了一场病。不知道严不严重, 希望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已经痊愈了。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 我就会过去看你。其实我很在意你的体质问题,所以你可以试着写一份与你日常相处的须知手册, 寄给我,让我提前熟悉一下, 规避可能会犯的错。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完美的。]
因为这封信的末尾, 乐知时确信,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义者。
首先他的字迹非常优美, 从童年时的端正到少年时期的初现风格, 再到如今的成熟书写, 每一个阶段, 乐知时都认认真真地模仿过, 所以他写中文的字迹和宋煜的很像, 但又不完全一样。
其次,宋煜的纸张总是没有一丝皱褶,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气味, 一尘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签名几乎都毫无差别, 如同机器印下的痕迹。如果书信也有品质控制,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最后,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处须知的要求, 更加凸显他不愿犯错的特质。
想到这里,乐知时兴致勃勃地从床上起来,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 很快速地在别的废纸上写下了有关自己的信息:他的过敏原,他吃的药,他讨厌的雷声……但写到最后,乐知时忽然产生出一种胆怯。
宋煜不愿犯错。
那自己对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种需要被他规避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