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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越烈越香,一杯烈酒醇厚绵长。

只有细细品味,才能体会到那沁人的芬芳。

但酒场之中,大多是以醉为目的的豪饮。

醉了,才能更快的打破隔阂,才更容易畅所欲言。

所以,往往在很多场合中,酒,是必不可少的一件交际用品。

当然,这也要看地域。

就比如埃克斯这种来自西北的汉子,对于酒的喜好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一样。

埃克斯好喝酒,酒品谈不上有多好。

但至少能分场合,不失言,不惹事。

不好的是,每当饮至微醺后,便会开始找酒喝。

馋酒,要将自己往醉里喝。

不过也得益于他酒量很好,所以在推杯换盏的过程中。

大都是在他烂醉之前,桌上就已经没有对手幸存了。

于是,当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他又醉了,可奇怪的是,这一次他醉得很快,很突然。

朦朦胧胧间,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那位请他喝酒的孟先生,变成了加列斯。

而孟先生旁边作陪的朋友,则变成了提诺普斯。

恍惚间他似乎听到加列斯说西米尔逃跑了……

“呼……”

长长的吐出了一口带着股酒味的浊气。

有些刺眼的阳光照射在埃克斯脸上,让还在睡梦中的他醒了过来。

伸手在四处摸索了一会,他突然猛地一下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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