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要做就做绝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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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打打闹闹,但实际上很少有很严重的。
大部分情况下就算将肇事人抓起来,也只是拘留教育一番,十天半个月的就放了。
一来是派出所也嫌麻烦。
二来是有些人确实也定不了严重的罪。
小江湖都是打打杀杀,但是大江湖则是人情世故,该溜子是小江湖,但是生活就是大江湖。
不同片区的执法尺度都会有一些不同,但大致不会相差太远。
在敏感的年代,每个单位遇到事情的处理方针大致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老百姓讲究名声。
事业单位也讲究名声。
而民事纠纷发生了,闹大了,事业单位的评优会怎么样?
再加上本来有些事情就不足以坐牢的情况下,执法单位的人多半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进行民事调解。
比如高利贷。
执法人员一般情况下不会管,这种事要讲证据,但人家不傻,说自己没有那么做,你就算知道他放高利贷,你也拿他不能咋样。
放贷的人私底下收钱,执法人员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场。
所以有些东西都只是口袋警告,实际动手判刑的却很少。
再比如婚姻买卖。
这种就更扯淡了,法律不允许,但是在老百姓默认的观念里这种事情就是约定俗成的,就是没错的。
你难道能抓了人家爸妈,破坏一整个家庭?
再说了,还有千千万万的家庭都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