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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朝堂上就地动手。

廷杖是属于律法之外的惩罚手段,相当于皇帝的私刑,所谓“杀人至惨,而不立于法”。

大明讲究君臣父子,皇帝的本意可能是棍棒底下出孝子,但后来由于朝臣为了名声而内卷,导致求廷杖成了舍生取义的象征,刷名声的终极手段。

官员故意碰瓷皇帝,拿性命求廷杖,这里边最重要的原因是文官集团和皇帝争夺权力。廷杖本来是皇帝维护权威,打压羞辱文官的手段,后来就被文官们弄成了可以为自己扬名的“好事”。

当然,这也是从成化年间以后才逐步养成的臭毛病,要是在洪武和永乐朝,不用廷杖两位皇爷就能弄死这些文官,当然文官也不敢在这两位爷手底下闹事,要不然可就不是求仁得仁了,一不留神容易全家地府一游,搞大发了九族添一族,来个十全十没也是发生过的。

廷杖相当的惨烈,但也没有野史传的那么悬乎,什么内外八字之类的那是糊弄人的,廷杖一般是气上头的皇帝下令,锦衣卫行刑,百官观刑,谁敢在皇帝的气头上搞小动作?那纯粹是找死,除非碰巧赶上皇帝气消的快,让太监出去给点暗示而已,这需要运气爆棚才行。

廷杖有讲究,不是什么按在长凳子上打板子那么简单,没那么文明,皇帝用廷杖的本意里多少有些羞辱文官的意思,所以大明廷杖时,要拿绳子分别捆住受刑官员的双足,然后以四肢向四面牵拽,头面触地,扒下裤子露出**受杖。

廷杖时整个人成大字型,脑袋还被直接按在地上摩擦,大庭广众之下露个**,所以整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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