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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说着,陆顺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孟昭,心内不禁暗暗生出几分好感。
比起孟希强势霸道,孟文沉稳大气,孟昭相貌更加英俊,气质更显温润。
并且举止得体,整个人的感觉,就像是山间一株青松,傲然挺立,卓尔不群。
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
不过,他很清楚自己的立场,好感归好感,是敌是友,还未可知。
要知道,今日之事,他既是为主子办差,也是来试探这四公子态度的。
那晚孟希因为得知孟昭去赴了孟文的宴席,有些气愤。
原话可是直接让陆顺告知孟昭,是他这个大哥看上了红叶参和狼毒草的生意,让他让出来。
态度强硬,行事太过霸道,难免让人生出反感。
但陆顺思索再三,主动将这件事背在自己身上,说是自己自作主张,为了主子分忧,这才来找孟昭的,就显得很有水平。
第一,将自家的主子孟希从这件事摘出去,不管孟昭信不信,都无关紧要。
态度上做出来,比事实更重要。
第二,就是有一个缓和余地。
纵然不许,事情没有办成,明面上也不影响两房主子的关系。
所有的过错,都是他一个人的。
这就是一个合格且优秀的工具人该有的思想。M.
孟昭尽管不知道其中的内情和弯弯道道,但很清楚。
陆顺此来,绝对是大哥孟希的意思,而不是他自作主张。
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