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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毕竟在办公室待过,朱舜的效率很高,等晚上时第一期报纸上的内容,朱舜已经全部写完。
把最后一篇短文送到印刷厂,朱舜才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王管家在哪儿?”
看到在门外经过的仆役,朱舜开口询问。
“好像在前院,给一些小商贩交代什么。”
“哦,你去找到他,就说是我找他,让他忙完了来我这里一趟。”
朱舜想起这几天王承恩也挺忙的,每天要把钢铁工坊生产出来的东西卖掉,还要出去采购物资,也是累的不行。
“是,王爷。”
那个仆役急匆匆的离去,朱舜摸摸头,总感觉自己忽略了什么,好像走进了一个误区。
是的,朱舜走进了一个误区,就是对人不信任!
这不是他的风格,当初前世他也管理过人员,虽然很少,但是好歹也算管理过,他知道一个事情,作为管理人员,首先就是相信自己的属下,只有给了他们信心,他们做什么事才不会犹豫,还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就是允许属下犯错,不错他就不会进步,哪怕这个错很奇葩,很不可思议,但是领导必须接受,所以心脏就必须强大。
他现在也许是受到了前身体主人的影响,也许是他自己太小心谨慎了,什么事情都是亲力亲为,这样并不好。
就拿写新闻来说,他完全可以招募一些落魄书生来写,把自己的要求提到,就让他们写,最后自己把关就可以了,但是他现在却没有,这样会把自己搞得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