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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美女,有人喜欢财货珍宝,作为一个诸侯国的王,秦武王喜欢举大鼎,看到体量巨大的大鼎就走不动道的大王或许不止他一个,霸王也是如此。可举起大鼎最后把自己给砸死的大王,古今中外,也只有他了。
可见,秦人骨子里都有一种野蛮的基因,可逼近秦国是华夏支脉,并不是义渠那样的蛮夷。也有律法,基本上的礼仪制度还是遵从了《周礼》的约束。
杀人犯法,要杀头,这些秦人都是知道的。
当利罪不该死,最多就是嘴臭一点,人嚣张一点,欠揍一点而已,狗仗人势冲撞贵族。可边子白的身份是否属于贵族,这还两说呢?
不下杀手,并不是说赵武下手不重,避开了当利身上的命门,让当利丢脸狼狈之外,也就是血一样的教训,只不过不致命罢了。要是当利识趣的话,躲在家里十天半月的也就养的差不多了。可他根本忍不住,也等不起,边子白看似在卫国无依无靠,也不是什么顶重要的权贵。
可他崛起的时间太短了,也太快了。快到让当利心头火燎似的嫉妒,这家伙从一文不值,到登堂入室,才用了多久?
半个月?
还是一个月?
这样的人一旦发迹,就算南卓都要打压他,也需要思量一二,衡量利弊之后才敢下手,至于当利,根本没有资格成为边子白的敌人。所以当利对压制边子白很上心,因为他清楚,对他来说机会几乎没有,可能这是他唯一一次能够威胁到边子白的机会了。
踌躇再三,潘毅还是选择自保,冷声道:“这事恐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