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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排斥鸡毛。尽管这东西与食物两个字扯不上关系。但茹毛饮血并非没有好处,那意味着能够更有效率,在极短的时间里,用最快的速度进食。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已经产生了对食物的挑剔法则。他们的吃法不再天然。太多的顾忌,以及卫生与熟制等等一系列限制,使他们对于“食物”两个字的理解不再原始。
其实很简单:能动的,就是能吃的。
王福寿此刻就是这么理解。
他足足吃了两只鸡,才把那种难以忍受的疼痛感彻底驱逐。脸上和身上到处都是鸡血和鸡毛,嘴角残留着黄绿色的鸡粪。柔软的内脏非常好吃,王福寿还是头一次发现,脆嫩的鸡心和肝脏味道一流,只是数量少了些。
笼子里的母鸡已经不叫了。它们瑟瑟缩缩聚在一起,不住地四下张望,眼睛里全是惊恐。
外面下起了雨。门开着,夜风裹着雨水吹了进来,落在王福寿疯狂滚烫的脸上。ъΙQǐkU.йEτ
他忽然睁大双眼,低头看看脚下洒落一地的鸡毛,以及少许被吃剩下的鸡肉,猛然惊醒,浑身发冷。
我,我都干了些什么?
我竟然吞下了两只鸡,两只活生生的鸡!
**,这都是钱啊!
做了错事就要尽量补救。哪怕是难以弥补,也要伪装起来,让表面上看起来什么也没有发生。清醒过来的王福寿以最快速度擦掉了血迹,扔掉了鸡毛,把鸡笼附近打扫得干干净净……做完这一切,他再次回到了办公室,看着摆在桌面上那盒老婆送来的冷饭,发了好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