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大发现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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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傅璟佑的了解,前有书中的细致描写,后有此时此刻的接触,他的为人和品性,陆淼几乎可以判定。
陆淼很擅长利用自身优势,比如家世,比如样貌,也更懂得如何为自己谋取到利益。
她身上的娇气和作劲儿,在旁人眼中或许是手段,但于本人来说,那是前十八年,她的出身环境和所经受的家庭教育方式使然。
当然,除了撒娇,陆淼最大的本事还得是“看人下菜碟”。
这可不是贬义。
比如当发现某些人爱钱,只要用钱就可以让人配合解决的事情,她不介意多花点钱。
再比如,在发现傅璟佑对撒娇时的她难以招架时,她便掌握住了傅璟佑的弱点。
陆淼鬼心眼八百个,黝黑眸子左右晃荡一下,她拉住傅璟佑衣摆,一秒瘪了嘴唇,“傅璟佑!”
傅璟佑见她故意做出委屈模样,眉头下压低喝问:“又要做什么?”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是被蚂蚁咬了,小腿很痒,所以才来这里洗一下。”
她眉尾下耷,殷红唇瓣噘起,委屈巴巴求原谅的模样,既可怜又惹人怜爱。
傅璟佑早就消气了,听陆淼说完,他再度蹲下身,“哪条腿?”
饶是才帮陆淼穿过鞋子,这会儿也没有擅自揭开女孩的裤腿。
陆淼却直接将两条裤腿提起,“被咬的是左腿,但是两条腿都很痒。”
这年代的裤子大多都是宽松款,平时被遮掩着,也看不出腿细腿粗。
陆淼将裤腿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