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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喜欢和士兵们在一起,向他们学习搏杀技能,听他们讲军营故事和边关的风俗。
李锐几乎都没有感觉到他武艺的提升,直到一次带他一起作战,被他不要命的击杀动作吓坏了。
他没有招式,他的招式就是剑剑劈刺对方的要害,除了偶尔挡对方的兵器以外,他几乎从来不退,往往两三招就能击毙一个敌人。
李锐在马背上看呆了,战斗结束后,他一把拉过浑身是血的承琪,上下仔细检查,承琪笑道:“没有受伤。”
“你疯了。”李锐道,“谁教你这种方法的?我砍了他。”
承琪笑道:“那你砍不完了,全营的士兵都这么教我。”
“你得先学会自保。”李锐叹了口气:“你有多少条命可以和别人拼?”
承琪点头:“好。”
但他依然每次一上战场,就不要命,将士们见他如此,也都个个不退,奋勇杀敌。
琪三公子杀敌不要命在军中是出了名的。
而且,他还聪明。这是李锐最喜欢的,他的经验加上承琪的点子,使得那几年他们守的地方,瓦剌兵几乎不敢再来,也保证了边关百姓的安宁。
从最初的担忧,到后来的离不开,李锐觉得他和承琪一直这样下去,也是非常好的。他们就在这戈壁沙丘之上,大漠苍凉之中,实现男儿的英雄抱负。
好时光停在了承琪为薛彪挡刀的那天,当军士们将浑身是血的承琪抬进军帐的时候,他才意识到,把承琪留在边关是错误的。
虽然之前他也受过一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