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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荀放下笔,擦了擦额角汗水,看着眼前被涂画得密密麻麻的简陋地图,苦笑道:“大抵是没有差错的。”
诸烟接过,认真道谢后,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小字,犹豫一下,还是开口问道:“先生可是读书人?”
左荀哑然,自己只是写了字,画了张简陋之至的地图,眼前少女就连称呼都改成了先生?只得坦诚回答道:“上山前读了二十年的书,曾是举人,算不得先生。”
曾是举人。
在诸烟还是个小乞丐,还在那青衣镇上时,她便是听说过举人这个词。
这个词,是大老爷,是中了之后就会有大群人聚集欢庆,是街道邻坊的人都提着肉拿着钱赶着往他家聚集,是有酒有肉,麻雀变凤凰的好词。
小诸烟曾经见过一户中了举人的人家,那小破院子里挤满了人,白花花的银子和灿烂红的报帖,全是欢笑庆祝,讨要喜钱的人群和赶来送银钱的人群接踵而至,将那破落的门槛几乎踩烂踩折,唢呐炮竹齐响,好生热闹。
那读书人,诸烟其实是认识的。他们家和那胡家老太太算是对诸烟最好的两家人,那读书人郁郁不得志,家里又穷又破,父亲早早就病死了,家里就只剩下多年病卧床上的母亲。那老妇人是个信佛的,将后院牛棚里的一个堆放木柴的屋子借给了小诸烟住。小诸烟虽说是住在那木屋里,但是实际上只有晚上才会回去,她不敢在那里呆太久,害怕哪天惹得老妇人或是读书人不开心了,不让她住了就惨了——尽管读书人和老妇人从来都没有说过,或是表现过这个意思,但是小诸烟还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