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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曦皱眉。
“你该不会是想穿这一套工作服去约会吧。”
“我承认,你天生丽质,披个麻袋都好看,但是总要有点仪式感嘛。”
“虽然上次白序是另有目的,但该说不说,他那次给你挑的那件红色礼服,确实不错。一出场,艳压群芳。”
“我是出吃饭的,穿什么晚礼服啊。”
程斯无语了,“你可真是我的蠢徒啊。什么叫你是去吃饭的啊,你是去约会的!”
林曦深吸了一口气,“那也用不着穿这么隆重吧。”
这一眼不就能被秦屿看穿了吗?wwω.ЪiqíΚù.ИěT
又不是八百年没见了,程斯只是出国几天而已,回来一起吃个饭简单聚一聚,又不是什么晚宴,谁和朋友出门吃饭穿拖尾礼服啊。
有毛病啊。
“装扮过于精心,什么心思人尽皆知。”林曦轻声说。
“也是。”程斯摸着下巴,仔细思考了几秒,“那就换一套稍微日常的衣服,也不做造型了,画个淡妆,这样总行了吧?”
“显得不是那么刻意。”
十分钟后,林曦跟在程斯后面进了商场。
她有一阵子没出来逛街了,眼下还是上班时间,她总有一种罪恶感。
最后一套衣服,都是程斯挑的。
期间,林曦也试图发表了一些意见,但全部被驳回。
“完美,收工。”程斯满意的像是刚谈成了几十个亿的大项目。“今晚你就听我的,就这么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