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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多不方便啊!
他跟人合租着一套两居室,完全没有多余的房间给沈雅住!
如果沈雅真来了,那他要么睡客厅,要么在自己的卧室里打地铺……
客厅属于公共空间,他真想睡也不合适,所以等于是只有唯一的选择。
至于说让沈雅住酒店……嘿,那得多少钱?!
望海市的酒店,哪怕是那种平价的连锁酒店,只要是在市区,一天都得要将近小三百的房费。
这已经是从安全角度去考虑后,能够接受的最低标准了!
住宿时间按照两个月算,岂不是说光酒店钱就得花出去小两万?!
他家里要是能豪到这种程度,他又何至于毕业后留在望海找工作?
早点跑回家乡小县城去啃老躺平当废物,难道不香吗?
谁又真的愿意自己去努力拼搏当社畜呢?
还不是迫不得已没办法嘛……
若真的跟沈雅住在一个房间里,肯定会有诸多的不便之处。
即便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即便沈雅是他法律意义上的妹妹,可他跟沈雅毕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在他六岁那年,父母收养了当时年仅两岁的沈雅。
具体情况沈旭其实并不了解,只知道沈雅算是被遗弃的。
而父母都是心善的人,为了收养沈雅,当时还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辛苦的将收养手续跑下来,并让沈雅随了沈家的姓。
等到沈雅开始懂事,他父母也没有瞒着沈雅身世的意思,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