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奚梦瑶被擒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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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族,经过朝廷的不懈努力,以及两代大酋长的配合之下,汉化程度其实相当高了。
他们不仅仅不再逐水草而居,而且还盖起了房子。
百姓也更喜欢春种秋收的日子。
马背上颠簸,着实太过于辛苦了。
所以再说养羊,其实对于奚族来说,是不讨喜的。
叶琛觉得这点小事,奚梦瑶不至于骗自己,不由得失望了叹了口气。
奚梦瑶好奇的看着他,“无缘无故的养羊做什么?还要跑到我们奚族的领地去养羊,这不同地域的羊,生活习惯,适应程度都不一样。”
“就算是我们奚族愿意帮你养羊,也未必养得活。”
叶琛翻白眼,“我又不傻,只是我养的羊,可能更适合在你们的草原大批量成活而已。”
奚梦瑶来了兴趣,“什么样的羊,那么神奇?”
叶琛只好在牲口棚里牵来了两只长毛羊,跟那头即将生产的山羊本来养在一起的,可总是打架。
叶琛没有办法,只能将这两只长毛羊养在公私合营作坊,恰好作坊里为了方便给工人发肉,便养了些牲畜。x33
见奚梦瑶跟看祥瑞一样看着这支长毛羊,叶琛解释道:“这是我高价从西域的番僧手里买来的,我觉得它们的羊毛能派上大用场,所以想试一试。只要成功了,那个西域番僧还会来卖的。”
华夏有着悠久的毛纺织历史,被人们利用的有羊毛、牦牛毛、骆驼毛、兔毛等等。
他们奚族先前也喜欢用羊毛织物和羊毛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