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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一切之后,我没有回老铁小屋里那张大床上睡觉,而是带着这些首饰来到了酒店。我在安静的酒店仔细思考着入局的方法,这些首饰,城管告诉我大部分都是晚清时期的,有晚清的女子陪嫁首饰,也有民国那会的时尚配饰。有的样子很古典,有的样子趋向于现代,那些古典的,我甚至连名字都叫不上来。
这些东西不多,装在一个扎口的口袋里,除此之外,我还准备了一个三尺见方的红布,看着喜庆,到时候往地上一铺,东西往上一倒,我就是鬼市的商家了。
这个以身入泥潭的计划,王泽义是赞同的。但我考虑的是,要不要真正的去做。老鬼和我说过『逻辑悖论』里面的人,个个都不是泛泛之辈,以我的本领入局,结局注定是麻袋裹尸。可是,经历的越多,我越没办法去当一个普通人了,我已经喜欢上了刀尖上跳舞,爱上了充满阴谋诡计的尔虞我诈。当我回到我的世界规避安全,我没有任何的心情平静,只是觉得生活越发的寡淡无味。
对不起了,老鬼,哪怕我面对的是十八层地狱,我也要入局。
决定之后,我拿出了秦思思送我的翠扳指,毫不犹豫的套在了我右手的大拇指上。ωωw.
……
下午我特意去地下买了瓜皮帽,假辫子。到了晚上,我把瓜皮帽戴上,假辫子垂在身后,看着有年代感的黄马褂往身上一套,就去了鬼市。
到了鬼市我也不招摇,找一个没人地方一蹲,昨天买的清朝眼镜戴上,一声不吭的看着来来往往的老虫们。
我拿的这些首饰看上